
雷,网络语言。比如:恒源祥,从羊羊羊到牛牛牛,我被你雷到了!“雷”营销,意指比较失败、荒诞的营销案例。
最近,某媒体关于“雷”营销要做一个专题,我们就此话题进行了沟通:
记者:你如何理解“雷”营销现象?或者说在营销领域,它可以被“翻译”成什么更贴切的词汇?
杨为民:这是一个注意力经济时代,由于媒体的高度发达,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度和注意力已经成为商家关注的焦点。而“雷”营销就成为一种基于新媒体上的差异化营销传播方式,因为平淡的广告和宣传往往无法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而使用一种可以引起争议的语句和话题,或者说是不被公众所认同的传播手法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有时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传播效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雷营销有其可取之处。
“雷”营销可以被称作“荒诞”营销或“无厘头”营销。
记者:你认为,“恒源祥,从羊羊羊到牛牛牛”的乏味广告词,“妇炎洁,洗洗更健康”的无厘头广告创意,类似的案例是否可以称为“雷”营销?
杨为民:这些案例可以被成为“雷”营销。他们都有共同特征1.广告俗不可耐;2.广告词与产品关联不大;3.容易引起争议和反感。
记者:如果把“雷”营销定义成是失败营销、恶俗营销,你认为这种营销具有哪些特征?
杨为民:这种营销方式的共同特征是:
1.用不被消费者认同甚至是俗不可耐的宣传语,来刺激消费者注意;
2.用被认为是恶俗的推广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关注;
3.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有时甚至用牵涉到种族问题、人权问题等一系列敏感话题;
4.营销宣传的描述过于夸张,与产品出入非常大的。
5.这种营销方式更注重知名度和关注度,而忽略美誉度,通常这种方式对美誉度都会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