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获得几名受害者的现金、存款后还不满足,又用受害者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为了套现,该女子对南宁一商场内的收款员覃某许以“好处费”,以假消费的形式,套取了受害者28张信用卡的39.8万多元。累计获得120多万元的肖×平,因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5月6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公诉人、审判长的层层盘问下,肖×平为自己开脱。
一对夫妇痛失62万元
今年36岁的肖×平是南宁市人。1996年,她开始在中国人寿南宁分公司的饭堂做临时工。2002年前后,她在该分公司新城办事处做营销员,2004年8月26日辞职。曾有过一定保险推销业务的她,虽然没有再做保险,仍然打着保险营销的幌子,去推销保险。
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对肖×平指控称,她利用虚假的保险业务员身份,以投保得到高息的名义,先后骗取了120多万元。公诉人出示华某夫妇被骗的证据材料时,尤其引人注目。
华某是广西某高校的退休教师。因为肖×平在做保险营销员时,曾经帮华某办理过一份保险,两人因此熟悉。2006年3月份,早已不做保险的肖×平找到华某,谎称自己在某保险代理公司工作。当肖×平问华某是否有钱投保时,警惕的华某说:“没钱。”肖说:“如果投保,20天左右就可以把保金退回给顾客,还可以得3%的利息。”华某口气也转变了:“我的2万元买了基金,3个月后才能把钱取出来,等钱取出来再说。”
3个月后,华某给肖×平打电话,说她的2万元得回来了。这笔钱被她交给了肖×平去“投保”。大概过了20天左右,肖×平如约把2万元保金和600元利息给了华某。此后,得到甜头的华某,先后4次给肖×平14万元“投保”。在肖×平承诺给到8%的利息后,华某将在银行贷款准备买房的20万元,也给了肖×平。
转眼到了2007年1月,以前按时给华某付高额利息的肖×平,开始没有钱给华某了。案发后经统计,华某夫妇被肖×平骗走62.3万多元。
落网后在公安机关供认是骗钱,可在昨天的庭审上,肖×平却翻供,她的理由是她当时还是保险业务员。她称自己交了押金后,也不用培训,就做了某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公诉人出示了该保险代理公司的证明,证实她到该公司咨询过,但没有录用她成为员工。肖×平又称,该公司发了员工证,她已叫丈夫帮找该证,可“现在还没有找到”。
高息诱饵套牢众多受害者
找到华某这棵“摇钱树”后,肖×平又叫她帮在高校里拉一些客户,可以给她提成。华某介绍了冯某、王某给肖×平认识,还把桂某的电话给了肖×平。冯某又介绍了淡某加入。
凭着投资保险后“20天为期,给5%的利息,本金什么时候要回去都可以”的诱饵。这4人纷纷向肖×平投资。案发后统计,冯某被骗了28.2万多元,王某被骗走1.2万多元,桂某痛失14.3万多元,淡某没了9.7万多元。
利益驱使这些人前赴后继上当:如冯某知道华某“投保”得高额利息后,也愿意拿钱给肖×平投资;2007年2月份,肖×平拿6000多元利息给冯某时,淡某正好在场,知道是“投保”的利息,淡某也开始给肖×平送钱;桂某没有投资前,还专门打电话给肖×平,问是否有保险20天就可以撤保并得到高额利息这回事,还问是否给华某高额利息的事,得到肖×平的肯定答复后,她也加入了“投保”受害者的行列。
2007年2月份,因为屡屡追要利息和本金无果,华某报了警。同年5月28日,肖×平被警方抓获,她的真面目也露了出来。原来,她行骗时根本不是什么保险公司的员工,更没有把受害人的钱拿去投保。骗得的115.8万多元中,她慷慨地借给了朋友50万元左右,其他的都被她赌博输完了。
肖×平对受害者称的高额利息回报,其实是她从受害者的本金中拿来作为“利息”,骗取受害者的信任。有时给付的利息,还是通过银行卡透支支付,有时是骗一个人的钱,来支付另外一个人的利息。到最后,她连利息也付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