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技术含量高、时空跨度大,导致侦查取证“由事找人”难,固定证据难
■网络取证需技术、管理和法律多方面合作

左为盘冠员,右为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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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1月28日,香港高登讨论区(HKgolden.com)惊现两张疑似影视明星钟欣桐(阿娇)、陈文媛与陈冠希之间的不雅照片。随后几日,不断有更为不雅的裸照上传,而且涉及的明星多达20余人,包括人气很旺的“清纯明星”张柏芝。香港警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陆续拘捕多名嫌犯。经初步调查认定,事件的起因是陈冠希将笔记本电脑送到香港中环一家电脑店维修时,被店员取出逾千张照片制作成光碟,发放给朋友及其他人士观赏。
但随后不久,神秘人又在大年夜贴出逾200张新一批相关的不雅照片,淫亵程度更甚,2月9日,一名自称为“奇拿”(Kira)的神秘发照人再发200多张照片,此后,发照人移师北美,利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服务器继续发布不雅照片,使得警方一时束手无策。
2008年2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第41期证据学论坛,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主持,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处长盘冠员作了专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