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第一年。春节过后,省城南昌大多数高校即将毕业学生都停止了上课,他们纷纷涌入求职招聘市场,另外周边县镇的农村剩余劳动人员这时也结束了与家人同欢的日子,投入到省城打工的劳动大军当中。一些个体职业介绍机构和非法用工单位于是趁机活跃起来,纷纷打出带有欺诈色彩的招聘广告诱惑未经历社会磨练的大学生和农村青年上当受骗。而且与往年不同的是,这些个体职介和非法用工单位同时把目光瞄向城镇失业人员和低保家庭,宣传手法也由以往的广告张贴演化到直接敲门到居民家中去征聘。
劳工合同中出现与“卖身契”相似内容
记者昨日从公安内部网站“金盾网”上获悉,今年1月份以来南昌地区警方共处理了4起因劳动合同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其中两起事件用人单位所出具的劳动合同竟出现了“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的条款内容,按照国家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种合同是绝对不起法律效应的,用人单位使用这样的合同与员工签定是严重违法行为,必会受到劳动部门的严历制裁。
今年2月17日上午10时许,南昌市新建县城区长征路某职介所内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伤者马某向受理警方供述,去年11月份,他通过该职介所找到一份在广州某建筑工地当搬运工的工作,月薪是1500元。12月份,他在工地施工时,不小心被楼上掉下的砖头砸伤了头部和腿部,造成大脑组织轻微受伤和小腿骨恶性骨折,光医疗费就花了上万元。但出事后,马某所在的工程单位并没有支付一分钱医疗费和生活费,只是把马某近1个月的工资结清了一下。马某出院后找到工程原单位,要求单位为其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和工伤补贴,但这时单位却拿出马某应聘时所签的劳动合同,指着上面“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的条款告诉马某,单位按照合同内容单位没有必要向其支付医疗费和工伤补贴。马某找到了当初介绍工作的职介所要求职介给个说法,但职介工作人员根本不理睬他,于是马某就叫来了好朋友一起将职介老板打了一顿。
新建县公安局当日值班的民警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合同条款新建县也有,前几天治安大队就陆续接到几名群众的报警,只是这些事情都是劳动部门主管的,他们不便参与处理。针对这一情况,记者昨日到新建县城区的几个施工工地了解了一下,在城北某施工工地,一名外籍施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与承建方签定的合同中也存在类似的条款,并且单位根本未帮他们购买工伤医疗保险,去年和自己一起打工的同村亲戚施工时手部受了伤,单位没有支付一分钱给他,还是自己帮亲戚支付了医药费。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县劳动部门,对方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这些单位可能已涉及非法用工,他会把情况上报给相关领导,必要时将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县城的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大检查。
多数个体中介所不知道“中介合同”一说
按照国家新《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求职者在向职介机构交纳中介费用的同时可以要求与职介机构签定相关的书面协议或中介合同,协议或合同包括双方约定介绍成功的具体时间,介绍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资质和规模等等。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的部分个体中介所了解到,多数职介老板都不知道有“中介合同”一说,而且职介所收取的中介费用也不一样,有的25元/人,有的60元/人,有的甚至150元/人。
记者来到位于南昌站前路的南昌市伯乐人才市场职业中介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来这里找工作的求职者,除收取25元的报名费外,还要收取求职者150元的中介费。当记者询问该职介中心是否有招聘单位的委托招聘书时,该工作人员却始终不肯出示。在记者再三询问下,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用工单位的招聘广告,上面既无招聘单位简介,也无招聘单位有效公章。而记者问工作人员是否交了钱后能与中心签定中介合同时,工作人员表示根本不知道中介合同一说,求职者只需在中心登记一下和办一张“卡”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