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部清函[200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2007年,我部在巩固和提高上年开展的治理SP收费行为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把对SP的收费监管纳入到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发现、提醒、通报、处理、跟踪”的SP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并组织实施了四次集中拨测和检查。现将2007年及第四次拨测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拨测检查情况
我部分别于2007年4月、7月、10月及12月,组织相关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和部分通信管理局人员对SP业务收费情况进行了集中拨测和检查。累计拨测检查SP企业约368家,涉及业务共计约880项,查处并通报违规SP计61家次。其中,有7家SP企业被多次查处和通报,包括:北京鸿讯信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驿码神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蔚蓝计算机有限公司、北京东西榜样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北京雷霆无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
二、第四次拨测检查情况
在2007年12月组织的第四次拨测检查工作中,共拨测了119家SP企业的251项业务,发现有18家SP企业的31项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诱骗用户使用并收费、业务名称与业务内容不相符等违规行为。具体违规事实已请相关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核实认定,并依照合作协议进行了暂停端口、业务下线和扣除积分等处理(详见附件)。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SP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加大自身整改力度,自觉地规范经营行为。各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合作协议及管理办法,对多次被我部查处通报的SP企业,要逐次加大处罚力度,以达到警示效果,建立定期拨测机制,并将拨测情况、处理结果等及时报我部(清算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继续加大对SP企业收费行为的管理力度,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SP企业,要按照《关于严厉打击信息服务企业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7]236号)依法严惩,以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