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急需用钱,但因为没带身份证不能马上取到现金,正着急时,银行工作人员主动将自己账户内的钱借给储户,发生在1月1日的这件事让孙关法感动了好一阵。
以下是孙先生的自述:
1月1日,我一个人驾车去中信银行瓜沥支行取款。叫号叫到我时,我拿出一张12000元的未到期存单,接待我的是个女孩子,她发现储户是我老婆的名字,就要求我出示两人的身份证,这可难住了我。因为我的身份证在车上,可我老婆的身份证却在她身边。我抱着侥幸心理跟她说:“银行存单上不是写着凭密码支取吗?”那位女孩说:“是的,到期的是凭密码支取,但不到期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取款人的身份证,这是银行规定的。”我心里一着急,声音顿时大起来了:“我存款时你们为什么不提醒?”
这时,旁边的周金利经理马上过来了解情况。我对她说: “这钱家里等着急用,今天非取走不可的。”我一边说一边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所有证件,还有我和老婆的农村信用卡、中信银行卡、我老婆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些证件难道还不能证明我不是冒领的吗?”我很生气,说话也不好听了。但周金利和颜悦色地对我说:“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请不要生气。”说完,她请我坐下,弄得我也不好意思起来。
她接着说:“我们不是说你冒领,而是我们要向顾客负责,没有你老婆的身份证,就不能证明你老婆也同意你支取,社会上这样的事情也很多。为了对顾客负责,我们银行才有了相关的规定,这个规定我们可不能破啊!”我说:“可是这钱我真的有急用,但老婆人在上海,身份证无法出示。”
这时,我都没想到周金利竟然说:“这样吧,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我把自己的钱取出来借给你,你呢,不妨把存单抵押在我这里,等你办完事情后再来还我,你看如何?”当她真的把钱取出来借给我时,我十分惊讶,因为我和她并不认识,同时也真的很受感动。
随后,记者联系了中信银行瓜沥支行的周金利,她说,按照银行的规定,像孙先生这样的情况是不能提取现金的,但看得出他确有急用。都说“客户至上”,当时就想在不违反银行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服务好客户,所以,就以个人的名义把钱借给他了。从孙先生出示的各种证件看,他们夫妇俩都是教师,应该可以信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