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南宫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省劳动争议仲裁院王晓英仲裁员根据基层企业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及释义、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及程序、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劳务派遣等内容
培训班并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致地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