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27日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08年将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其中对市场准入等有明确说明。在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市场准入中,规定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在符合条件时,先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再获得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