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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骗子放贷千万判6年 公积金中心承认有监管漏洞 小小的公积金个贷员梁山违规放贷,致使公积金贷款1376万余元落入骗子的腰包,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940.3万元的特大经济损失。昨天,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梁山有期徒刑6年。
小小的公积金个贷员梁山违规放贷,致使公积金贷款1376万余元落入骗子的腰包,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940.3万元的特大经济损失。这就是震惊京城的“公积金渎职第一案”。昨天,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梁山有期徒刑6年。
给骗子放贷大收好处费
昨天9时30分,梁山被法警押上法庭。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他始终低着头,显得很紧张。在旁听席上,除了梁山的家人,还有5名来自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12月间,梁山担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其在负责审核贷款的工作中,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的有关规定,明知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符合资格条件,仍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凡等人诈骗公积金贷款共计1376.2万元,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人民币940.3万元的特大经济损失。
梁山说,刘凡是自己“非常不错的朋友”,帮他忙是情理中的事。并且每次帮刘凡做完“大单”,他可拿到3000元的好处费。据了解,所谓的“大单”是一种违规操作。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公积金的缴存人,因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所以很多没有公积金的买房人也想办公积金贷款。而社会上的一些贷款公司专门做这项委托贷款业务,称之为“大单”。经查,梁山收受刘凡等人的好处费共计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山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目前他的家属已经退回了受贿款项。最终,法庭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并将扣押在案的8万元退赔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贷分离堵放贷漏洞
庭后,梁山对记者说:“人情代替规定,是导致我犯罪的主要原因。而公积金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松懈,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在整个过程中,最薄弱的环节是银行审查程序不严。”梁山还表示,他会考虑上诉。梁山的代理律师称,梁山经手的各种报件都有领导签字,而且也通过了银行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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