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具体调查内容: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增长情况;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问题的原因分析;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建议 。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昨日表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文要求,一线职工未增加工资的,经营者工资也不能增加;经营者工资超过一线职工一定倍数的,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不能低于经营者工资增长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