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实施了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对价格的制定是否应该听证?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23日在保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正式回应说,对目前交强险的实施还没有满一年,各项财务数据还不能反映一个完整业务年度的经营情况。7月1日以后,保监会将按相关规定,按照保险公司整体盈利和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自诞生之日起就遭质疑
交强险条例规定,去年7月1日以后商业三者责任保险到期的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机动车驾驶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主决定是否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
但这项强制性保险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社会各界质疑。如今该制度已实施近一年,认为交强险暴利、不合理的人士越来越多。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是质疑论代表人物之一。
“去掉不公平条款后,交强险价格应该有很大的压缩空间。”她说。交强险与普通商业三责险最大的差别就是,交强险规定了无责赔付。刘家辉认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尽快救助伤员等方面的考虑,规定对伤者进行无责赔付还有情可原。但如果只有财产损失,无责一方也要赔偿对方,就有点于法于理说不通了。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表示,虽然交强险价格没有像当初有关专家所说的“实行无过错制将使投保人在现行交费水平基础上增加150%至200%”,但他仍然认为交强险价格存在暴利。4月6日,孙勇向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
“有关律师提起的行政复议的申请,我会已经收到,将按照行政复议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说。
赔付率低能否得出暴利结论
据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统计,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间,上海地区交强险保费收入9.6亿元,占同期车险总保费收入的29%。而同期交强险的赔付金额为5476万元,简单赔付率5.7%,仅占全部车险赔付金额的3%。
有报道称,江苏省从2006年7月1日到年末,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达到183万辆,保费收入15.28亿元。2006年全省交强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为11.37亿元,已赚保费3.82亿元。
“交强费费率被大大高估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村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教授23日告诉记者。交强险费率问题之所以引起庹国柱的关注,是因为某地保监局一位官员的一句话。这位官员说,从去年7月1日到去年年底的半年时间里,该地区共收取交强险保费1.2亿元,赔付却只有500多万元,“保费收的不少,赔的不多”。
中国保监会的测算结果是,只要交强险赔付率在65%至70%之间,保险公司就是不盈不亏的,低于65%的保险公司就赚钱了。按照庹国柱的算法,在已经公布数据的地区,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率无论如何也超不过50%。
“不到业务年度最后一天,我还不能得出交强险暴利的结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郝演苏教授23日说,应以概率的方法看待交强险目前的赔付率。有很多机动车的商业三责险于去年6月31日前到期,该车主只须购买商业三责险,去年7月1日交强险条例实施后,不必再购买交强险。而一旦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未投保的车辆发生事故,前者不必对后者赔付,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赔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