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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2007年1月22日 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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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协议》将在今年7月份起开始实施。
根据该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了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市场开放承诺不仅有利于双方进一步拓展双方服务部门的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而且还可以使双方的消费者扩大选择服务的范围,享受到更多的优质服务。
据悉,根据双方在《协议》中作出的承诺,中国和东盟10国都将在各自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例如,中国在排污、垃圾处理、降低噪音等环境服务方面允许设立独资企业,在机动车保养和修理服务方面允许东盟企业设立独资子公司;新加坡、文莱等国向中国开放了海洋客运和货运服务;东盟很多国家还对中国开放了旅馆、餐饮服务,允许成立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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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东盟 自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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