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委主席施国秋表示,刘启闽被刺一案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随着国企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可能会出现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在改革中厂长、经理处于风口浪尖,易于成为攻击目标。同时改革中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矛盾激化,现任领导也将受到冲击。企业家将承担改革带来的人身安全风险,社会应为他们营造一个正常的生存环境。
福建省企业家协会会长黄文麟表示,2001年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起草了《关于制订〈企业家法〉的议案》,当时有29名人大代表签了名,作为福建省人大代表,他又发动福州、南平的人大代表提出福建应加快制订保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条例的议案,但至今还没有列入立法计划,希望能尽快摆上议事日程。
述评:这是继不久前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民营企业家、山西海鑫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仓不幸遇害之后,又一次针对企业家的暴力事件。
毫无疑问,不管行凶者出于何种动机,从本质而言,这也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对此当然应该予以强烈谴责。此类事件的增多,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但我们并不赞成为此制订《企业家法》,因为企业家和其他公民一样,其人身安全同样受到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保护,无需再另行立法进行保护。因此,我们建议,非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应该从李海仓遇害事件中吸取教训,”财大”固然”气粗”,但也容易”遭嫉”,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应该考虑雇用私人保镖,并对自己的办公、家居,包括公开活动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不应该再让凶手手持猎枪不受任何检查和阻拦、长驱直入地闯进办公室将李海仓杀害的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至于比较上规模的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则应该由政府按照国家官员的相应待遇给他们配备专职的保安人员并采取防范措施,以防止他们遭遇像刘启闽先生被刺这样的不测。
其实,富人、名人、有权力的人配保镖,这也算是一项”国际惯例”,只不过由于个人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这笔经费的出处也应有所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