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起诉资格:揭黑导游告旅游局被驳
2006年11月7日 9:26 来源:网易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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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证据面前,国家旅游局似乎“难辞其责”,然而,最终法院给予的结果是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因在于邬敬民作为事件第三方,并非这些事故中的受害者,因此他的诉讼属于“公益”诉讼,他个人并不具备起诉资格。
揭黑导游邬敬民的名字已经在旅游业内知名度很高。他来京状告国家旅游局的“壮举”再次引起了各方关注,但昨天记者从邬敬民本人处了解到,他的起诉已被法院驳回。
邬敬民曾是深圳的一名导游,据他在博客中的自述,他是在目睹了旅游业诸多“黑”现象之后投向“揭黑”行业,在他的名为《叫我如何不宰你》的书中,暴露了旅游业中诸多“潜规则”,引起了各界的关注,8月初,他创建的中国品质旅游网正式开通。
起诉书在邬敬民的博客和品质旅游网中公布多日,他认为,国家旅游局作为国家旅游行业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上不力,导致现在的旅游市场一片混乱,使旅游业最底层的从业者(导游)生存环境恶劣、使游客利益受到损失、国家形象受破坏等等。在诉讼请求中邬敬民要求国家旅游局公开道歉,承认错误;严肃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立由游客参与的奖惩制度及导游基本保障制度等等。同时起诉书中列举了多个在著名旅游地区出现的导游自垫团费、中途抛弃游客以及旅游购物“假货不断”等多个证据。
在诸多证据面前,国家旅游局似乎“难辞其责”,然而,最终法院给予的结果是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因在于邬敬民作为事件第三方,并非这些事故中的受害者,因此他的诉讼属于“公益”诉讼,他个人并不具备起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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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唤醒监管有作为”
在邬敬民起诉国家旅游局的过程中,网上充斥了各种“声调”的评论,一些网友在支持之余,却担心其“激进”的做法,而有的则为旅游局“喊冤”,斥其起诉为“胡说八道”。更有网友怀疑邬敬民这次起诉纯属闹剧,当事人“别有用心”,有炒作之嫌。
“壮举”还是“闹剧”?记者昨日联系到邬敬民本人时得知他已返回广东。面对“上诉有炒作之嫌”的说法,他表示,即使是“炒作”也只是作为一种方式,他关注的是最终的影响,目前“起诉国家旅游局”一事带来的轰动和各方的关注也使他达到了“唤醒游客和监管部门作为意识”的目的。当提及诉讼被驳回的现实,邬敬民只将其总结为“失败是成功之母”。
无论是“炒作”还是“壮举”,邬敬民诉讼国家旅游局再一次为他赢来无数看客和说客,他的品质旅游网的浏览人数也因此而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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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导游 旅游局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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