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答问
2006年10月8日 9:24 来源:中国营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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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6年9月1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为便于公众理解《办法》的有关内容,日前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接受了中国政府网记者的采访。
问:当前促销活动中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十分活跃,对繁荣市场、促进商品流通、拉动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零售商的促销活动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不实宣传。比如,有的零售商在宣传时,不明示促销活动的限制性条件、例外商品;有的零售商以虚假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欺骗消费者等。二是价格欺诈。一些零售商以频繁打折、降价等方式促销,以虚高原价迷惑、欺骗消费者。三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零售商往往规定促销商品不退不换,或以保留最终解释权等名义,免除自己的责任。四是缺乏安全管理措施。一些零售商在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时,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容易造成经营场所内人员大量聚集、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人身伤亡事件。五是违反商业道德,进行有违社会善良风俗的促销活动。
目前,中国虽有一些规范促销行为的规定,但分散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中,且规定得较为原则,难以直接适用。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零售业公平竞争秩序,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办法》。
问:《办法》主要通过哪些方面的规定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答:《办法》针对促销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七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提出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是加强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规范促销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是规范促销商品的价格行为,防止价格欺诈;
五是明确促销商品的质量保证责任,确保消费者选购安全商品;
六是针对一些特殊促销形式作出具体规定;七是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开展违反社会公德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问:当前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办法》对此作了哪些规定?
答:近年来,一些零售商在开展促销活动时,由于事先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导致促销活动期间人员拥挤、交通堵塞,甚至引发了人身伤害等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良好的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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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零售 促销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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