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药品不良反应保险有望年底出台
2006年8月22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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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因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纠纷很多。但由于我国没有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赔偿机制,导致患者索赔无门。
不过,以后这样的事情会逐渐减少。本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正在与平安保险公司一起策划药品不良反应商业保险,希望通过市场机制来为患者打开索赔之门。
据悉,该险种有望年底出台。
我国没有不良反应赔偿机制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文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药品不良反应赔偿机制,导致很多患者在使用药品造成身体损害之后没办法得到赔偿。
据悉,真正的药品不良反应并不是厂家的责任,因此在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赔偿机制,比如在美国,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率非常高,不管是得了病还是发生了药品不良反应都有保障。“但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还很低,很多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之后没钱医治,而现在如果在我国成立相关基金也不太现实,所以我们想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让患者得到补偿。”杜文民称。
厂家投保患者获赔
平安保险负责开发药品不良反应险的人士透露,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市场调研和开发,目前,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的条款、费率已初步形成。该保险将由药品厂家投保,主要是承保“严重不良反应”,对于轻微的不良反应,可以不治而愈的反应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药厂在投保了该险种后,如果患者在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使用)药物时,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机能不全、致残、死亡等情况,保险公司将对患者作出理赔。该人士未透露该险种的费率标准。
据悉,该保险条款正准备上报保监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正式推出,将成为国内首个承保药品不良反应的保险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该人士表示,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的承保风险比较大,保险公司在推出该产品时十分谨慎,借鉴了大量的国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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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药品 不良反应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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