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每年拿出部分GDP专项奖促服务业
2006年8月22日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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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发展服务业有了“催化剂”,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我省每年从省级财政中拿出上年度全省GDP的万分之零点五,设立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这意味着我省每年将拿出上亿元专项资金,奖励、促进服务业发展。
据介绍,从200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把繁荣发展服务业列为全省经济工作“五个突出”的重点工作,明确了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通过全省共同努力,我省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我省服务业保持了年均12%的增长速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传统服务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新兴服务业较快发展,“文化大省”建设步伐加快;五年来农村累计向城市转移劳动力500万人,对城市吃住行形成了巨大的消费需求,城乡消费结构加速升级;目前我省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青岛、济南、烟台等中心城市的现代物流、金融和保险业、信息咨询已初步形成辐射全省乃至周边省份的区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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