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2006年6月14日 10:23 来源:北京工商注册代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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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2个(含2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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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有限责任 公司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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