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中的不同角色 在实际业务中,有可能只涉及到其中的部分角色。
发货人(Shipper)
进口业务中的发货人,严格地讲,即是原材料供应商或企业代理产品的原厂家。有些情况下,发货人也可能是供应商或厂家在当地的经销商。而在出口业务中,因为我国的进出口政策,许多企业(特别是内资的国有或民营企业)没有进出口权而不能自行进出口,国际货运时的发货人经常是出口代理商(进出口公司)。有时,进出口业务人员会发现某些运单上的发货人,既不是供应商或厂家,也不是他们的当地经销商,而是货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这主要是在货运环节产生了主运单和分运单这种情况下,主运单上往往显示的发货人是货运代理。
货运代理(Forwarder)
货运代理是近二、三十年新发展出来的行业。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及货运业务的日益复杂,和传统承运人(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业务专注,货运代理角色的出现,使得整个货运行业日趋专业。目前我们的大多数业务均是与货运代理打交道,因此了解货运代理的业务,将使企业对国际货运中的成本和时间控制有很大帮助。另外,当前的许多货运代理也不断地演变成第三方物流公司。
货运代理的主要功能:
◆没有货代时,承运人(如航空公司)要直接面对众多的发货人或收货人,货代的存在,能减轻承运人由于直接面对货主而带来的繁重工作,从而使得承运人能集中力量从事其核心业务-航运。同样地,货代的存在,由于其专业的知识,使得货主不必再与每家承运人打交道,减轻了货主的工作量。
◆货代的主要业务,如为货主(发货人或收货人)订仓、取送货、追踪查询货物情况、代报关、代商检、仓储、包装、缮制单证、分拨(BreakBulk)等,大大减轻了货主的业务难度。
◆货代更象一个“经销商”,具有大量、稳定货源且一定资质的货代,能够取得承运人的代理权(成为ShippingAgent)。具有承运人代理权的货代,一方面可以在其工作场所适用承运人的运单,另一方面能取得承运人较为优惠的运费价格。
◆空运业务或海运集装箱拼箱业务的货代也象一个“批发商”。如空运运费的特点,是随着货量的增加,单位运费的费率会降低。因而,具有大量、稳定货源的货代,往往可以从承运人“批得”较优惠的仓位,再将仓位“零售”给小的货代或直接卖给货主。这也使得承运人拥有稳定的货量和收入。
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国际贸易和货运体系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银行信用证、海关和商业保险体系对货代运单的认可,使得货代的地位逐渐提高。对于承运人,货代被相对地看作是货主(发货人或收货人);对于货主,货代被相对地看作是承运人。在中国,对货代行业控制的较为严格,必须经对外经贸部门和航运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注册成为合法的货代企业。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即所谓的“一代”、“二代”之分。这在航空货运代理中尤为突出。“一代”是指那些合法注册并取得承运人代理权的货代。而“二代”的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合法注册但没有取得承运人代理权的货代、未经过合法注册或注册性质为经营其它业务却从事货代业务的企业、以及一些国外货代在华的办事处。“二代”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如不能出具运单、货运或货代发票等。因此,在接洽业务时,一定要搞清对方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