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600元=76万元
昨天,南京的张女士和叶先生分别在太平洋保险公司领到了36万元和40万元的赔偿金。太平洋人寿江苏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李鹏介绍说,张女士的先生8月份乘坐某旅游观光公司的大客车在旅游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花400元保费购买的意外险,使她获得了36万元的巨额赔付。叶先生的妻子也不例外,仅花200元就在发生意外后得到了40万元的赔付。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投保人遭遇疾病或意外时,当初仅仅几百元的保费迅速“升值”,保障价值得以充分体现,这就是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完全可以称得上是“高收益”。而相比一般的投资型产品,每年或每一段时期的收益,未必能升值得如此快。
南京财经大学李军教授建议说,保险的“保障”与“回报”孰轻孰重,还需投保人冷静思考。保险的根本价值在于转嫁风险,并在出险时获得“高补偿”“高回报”,这是笔只在危难降临时才会出现的“隐藏”财富。投保人在顾及到保障价值后,也可以关注投资回报价值,给自己在财富增长方面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