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保的任务在稳步推进,但是劳动保障部门在征缴时,依然发现不少用人单位为压缩成本,想方设法逃避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的义务。其中,三种花招最为常见。 招数一:高薪企业参保基数就低不就高
一家效益不错的私营企业,在为职工申办养老保险时,全部按社保参保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年公布的我市社平工资的60%缴费。
劳动法规规定,如果经营困难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低于当年公布的社月平工资的60%时,必须按照60%的基数缴费;如果高于60%,则据实计。
据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单位采用这种瞒报、少报职工缴费基数的行为,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支出的社保费用。其直接带来的危害是职工退休前收入高,退休后收入直线下降。
一些企业的主要手法为:将职工工资总额分成不同项目发放,直接发放的做成工资单,供劳动保障部门监察,隐性发放工资被冠以职工福利的“美名”。
招数二:企业该交的钱却由职工“买单”
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职工反映,单位负责人通知员工,大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20%的比例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解释,单位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是有本质区别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参保身份。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缴费,不但使单位逃避了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造成职工将来养老保险待遇下降,失业、生育保险待遇也不能享受。
而另一家工厂逃避社保的招数更加隐蔽,在劳动保障部门上门征缴时,厂长要求财务将企业应当承担的缴费金额,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上扣除。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这种手段很难被识破,劳动者一旦发现自己每月支出的社保费用增加,而工资没有上涨,就应该警惕用人单位采取这种手段。
招数三:利用职工误解恶意拒绝参保
一家大型餐饮企业,招聘了数百名员工,但是在进行社保登记时,却仅仅只有20多人办理了社保。据了解,办理社保的多是老板的直系亲属和高层管理人员。此类现象,在餐饮、酒店等商贸服务类企业中,非常普遍。
据劳动保障部门介绍,他们在征缴这类企业时,遇到最大的阻力竟来自员工本身。商贸服务类企业的员工多为流动性大的外地青壮年,他们中很多人表示,自己还年轻,工作更换频繁,参保后无法立即受益,愿意放弃办理社保。
员工们对社保的错误认识,正中老板的下怀。对此,劳动保障部门警告,无论职工是否认识到办理社保的必要性,企业都要无条件的为职工参保。如恶意欠保,除每日收取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还可以对情节严重的法人处以5000-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