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发放方式
成绩报告单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通过各省、市、自治区负责四、六级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发至各校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发至考生。
三、 向考生发布的考试成绩信息
1、 总分报道分
四、六级考试的总分报道分是常模正态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根据考试委员会提供的分数百分位对照表(见考委会网站www.cet.edu.cn),了解自己的成绩在所参照的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置。
2、 单项报道分
四、六级考试的单项报道分亦为常模正态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根据考试委员会提供的单项分数百分位对照表(见考委会网站www.cet.edu.cn),了解自己的单项考试成绩在所参照的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置。
四、 向各校发布的统计数据
1、 考生个人的成绩,包括总分报道分和单项报道分;
2、 不同群体的成绩统计。统计数据包括:全国、重点院校、非重点院校以及本校的总分报道分和单项报道分的百分位分布、均值和标准差。统计数据按各年级和全体考生分别报道。
五、 考试报名资格
1、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资格
计分体制改革后,各校须严格执行“学完四级考四级、学完六级考六级”的规定,避免学生提前报考。
计分体制改革后不设固定的六级报考资格线。考委会将根据前一次四级考试的总体情况,在420480分区间确定一个分值,作为当次报考六级的资格,此资格线适用于历次参加过四级考试的在校生。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级证书的在校学生,凭四级证书报考六级。
2007年1月考次起,不再接受非在校生的报名。
2、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报名资格
计分体制改革后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四级暂定为550分;六级暂定为520分。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六级证书的在校学生,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仍为四级80分或六级75分。